湛江市直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员公告
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)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)和《湛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试行办法》(湛教[2010]73号),经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,湛江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职员。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公开招聘教职员,必须坚持德才兼备、按岗聘用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考对象及资格要求
招考对象分应届毕业生、往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。
(一)应届毕业生:是指2010年全国师范类及综合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(包括2008、2009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),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(含)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。
(二)往届毕业生: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,师范类及综合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(含)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毕业生。
(三)在职人员:是指已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岗人员,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报考:一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(含)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;二是具有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专(含)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。
上述招考对象应聘岗位应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才能报考。应聘教师岗位,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。201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,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应聘教师岗位,但必须承诺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。否则招考单位不予聘用。
三、招考岗位及条件要求
本次招考教职员100人,具体职位及条件参见《湛江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》(附后)。
四、报名办法